泉州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装置的安装、使用等注意事项
1、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安装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环境温度为: 0°C~50°C, 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灭火时需要相对密封) ;
(2)空气中不应含有易爆、导电尘埃及腐蚀部件的有害物质;
(3)气瓶间应设置在人员易接近、出入方便、环易引起灾的空间;
(4)瓶组框架必须用地脚螺栓紧固。
2、根据GB50370-2005国家标准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安装和运行使用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负责。
3、安装、调试使用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的人员应熟悉装置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和动作程序。
4、灭火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和交付使用前严禁将启动阀与启动管路进行联接。
5、在设备运输、安装和开通前未与连接管联接时禁止取下容器阀(瓶头阀)出口处装有安全帽盖。
6、灭火装置动作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在延时期内撤离现场;灭火完毕后,必须首先通风,将废气排出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现场。
7、储瓶应避免接近热源。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倒置等。
8、更换新的膜片与安全片,必须由厂方供应与原来膜片的材料型号、形状大小、厚薄相同,试验合格的成品,方能装入阀内,不得随意用末经试验的膜片代用。
9、拆装过程中应避免有碰伤表面而影响外观。
10、无关人员勿乱摸乱动灭火装置部件,以免发生意外。